從掙扎到凱歌:奪回生命的主權與真自由
《羅馬書》6-8 章:受洗、肢體的兵器與聖靈裡的得勝
如果《羅馬書》前五章是在解決我們「罪案」的問題(因信稱義),那麼第 6 到 8 章則是在解決我們「生命」的問題(成聖)。這三章經文被許多聖經學者視為基督徒生活的「憲法」,它描述了一場關於主權的全面移交。
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常感到一種分裂:明明想要變好,卻又被舊有的壞習慣拉扯。保羅在這裡誠實地揭露了這種靈魂的掙扎,但他也給出了最終的解決方案——「聖靈的內住」。這不只是一套道德教導,這是一場基因層級的翻轉。讓我們一起走進這段從哀鳴到歡呼的旅程,領受那份足以震動世界的自由。
一、受洗的真義:與主同死、同葬、同復活(6:1-14)
1. 儀式背後的「聯結」
受洗不只是一個宗教儀式或入會典禮。保羅指出受洗的核心意義在於「聯結」。當我們浸入水中,象徵舊有的我已經與基督同死、同葬;當我們從水裡上來,象徵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。
2. 算自己是死的: 保羅給了一個關鍵的秘訣:要向罪「看」(算)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裡卻「看」自己是活的。這是一個心態的轉變——你不再是一個努力戒掉壞習慣的「罪人」,而是一個已經活過來的「新人」。
二、義的奴僕:將肢體獻給神作兵器(6:15-23)
保羅在這裡提出了一個關於「自由」的反直覺觀點:沒有人是絕對中立的,你不是罪的奴僕,就是義的奴僕。
肢體就是兵器
我們要把自己的肢體(口才、眼光、雙手、時間)獻給神,作為「義的兵器」。這意味著我們的身體不再是用來滿足私慾的工具,而是上帝在地上行使公義與愛的武器。罪的工價是死,但神的恩賜在基督裡乃是永生。
三、律法的掙扎: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?(7:1-25)
羅馬書第 7 章是聖經中最真實的「內心戲」。保羅描述了那種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的挫敗感。
兩個法則的交戰
律法是聖潔的,但它只有診斷的功能,沒有醫治的能力。它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無能為力。保羅吶喊著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
這個吶喊是所有真實信仰者的轉捩點——當我們徹底對自己的努力絕望時,才具備了迎接聖靈大能的資格。
四、聖靈的凱歌:在基督裡絕不輕易定罪(8:1-11)
第 8 章以一個巨大的宣告開始: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」 這裡的「不定罪」原文也包含「不再被法律轄制」的意思。
生命聖靈的律: 就像空氣動力學勝過了地心引力,聖靈的法則勝過了罪和死的法則。我們不再需要苦苦支撐,而是學習隨從聖靈,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就是死,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與平安。
五、榮耀的後嗣:萬事互相效力與得勝有餘(8:12-39)
1. 呼叫「阿爸,父!」
聖靈證實我們是神的兒女,是「後嗣」。這代表我們對上帝不再是恐懼的僕人關係,而是親密的家庭關係。即使在受苦中,我們也擁有一份榮耀的盼望。
2. 萬事互相效力
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」這裡的「益處」不是指世俗的成功,而是指「模成祂兒子的模樣」。所有的破碎與打擊,在神的手中都會成為雕琢靈魂的工具。
3. 永不分離的愛
保羅以一連串豪邁的提問作結:誰能控告?誰能定罪?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?無論是死、是生、是天使、是政權,這一切都不能。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【生命的主權與自由】
《羅馬書》6 到 8 章向我們展示了一場權力的交接儀式。當我們受洗的那一刻,我們就已經宣告放棄了舊有的主權,將生命獻給那位愛我們的王。
自由,並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而是擁有「不做罪的奴僕」的能力。這份能力不在於我們肌肉的強弱,而在於聖靈的內住。當主權移交給基督,我們就從法律的控告中釋放,進入了神兒女的自由與榮耀中。 在這條成聖的路上,我們不僅是生存者,更是那得勝有餘的後嗣。
💡 屬靈的應用與啟發
- 練習「算的功課」: 當負面情緒或舊有誘惑襲來時,在心中宣告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了。這個舊我對這件事沒反應。」
- 肢體兵器化: 每天早晨禱告:「主啊,我把我的口、眼、手交給祢。今天讓我的口說造就人的話,讓我的手作服事人的事。」
- 拒絕自責的聲音: 記住羅馬書 8:1。如果神都不定你的罪,你也不要沈溺於自我定罪中。轉向聖靈,體貼那帶來生命與平安的微聲。
- 信靠「互相效力」的計畫: 面對目前不順遂的環境,試著問主:「要在這件事上把我模成什麼樣的性格?」而非問「為什麼是我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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